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低息、便捷的贷款方式,受到了越来越多购房者的青睐。本文将针对佛山2023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解读,并为大家提供一份实用的公积金贷款实操指南。
一、佛山2023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1. 贷款额度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政策,2023年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对于首次购房家庭,可申请的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2. 贷款利率
2023年,佛山市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五年以下(含五年)为2.75%,五年以上为3.25%。
3. 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借款人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选择合适的贷款期限。
4. 还款方式
目前,佛山市公积金贷款主要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借款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5. 首付比例
2023年,佛山市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20%。对于首次购房家庭,可享受最低首付比例政策。
6. 基本条件
申请佛山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佛山市户籍或在本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2)购买本市自住住房;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
(4)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结清原有公积金贷款。
二、佛山2023公积金贷款实操指南
1. 选择合适的贷款银行
目前,佛山市有多家银行提供公积金贷款服务。在申请贷款前,请详细了解各银行的贷款政策、利率、手续等方面,选择适合自己的银行。
2. 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购房合同、房产证等房产证明材料;
(3)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还款能力证明材料;
(4)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3. 填写申请表格
在贷款银行领取或在线下载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格,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
4. 提交申请材料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提交给贷款银行。
5. 预审通过
贷款银行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如无问题,将进入正式审批流程。
6. 放款
审批通过后,贷款银行将发放贷款,并将款项转入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低息、便捷的贷款方式,为购房者提供了良好的资金支持。在佛山,2023年公积金贷款政策继续延续,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更多实惠。了解公积金贷款政策,掌握实操指南,有助于购房者顺利办理贷款,实现自己的住房梦想。
2023年公积金贷款利率最新政策:
1、首套个人佛山2023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由现行的2.75%下调至2.6%,五年期以,上由升碰现行的3.25%下调至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五年期以下为镇轮3.025%,吵旅谈五年期以上为3.575%;
2、2022年10月1日佛山2023公积金贷款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3、各管理部将2022年弊瞎10月1日前已经受理但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回退至利率可修改状态,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调整姿世后,提交审核;
4、对已重新调整利率的贷款,需重新打印《贷款审批表》和《特别签订条约》中涉及利率和月还款额部分;
5、2022年10月1日后申请的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租册空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一、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含五年)以下由现行的2.75%下调至2.6%,五年期以,上由升碰现行的3.25%下调至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五年期(含五年)以下为镇轮3.025%,吵旅谈五年期以上为3.575%。
二、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三、各管理部将2022年弊瞎10月1日前已经受理但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回退至利率可修改状态,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调整姿世后,提交审核。
四、对已重新调整利率的贷款,需重新打印《贷款审批表》和《特别签订条约》中涉及利率和月还款额部分。
五、2022年10月1日佛山2023公积金贷款后申请的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租册空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
的通知
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更好地保障广大缴存职工公积金购房资金需求,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经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经省住建厅审核批准,决定优化调整以下七项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
一、提高贷款额度
将贷款额度上限提高1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政策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二、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
1.降低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30%调整为20%。
2.取消购房面积(144m2)、存量房建设年限(10年)对首付款比例的影响。
执行统一标准: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三、取消冻结账户余额的规定
取消冻结职工账户余额的规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留存账户余额;已经取得贷款的职工账户留存余额可用于对冲公积金本金或提取用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四、调整偿还贷款本息提取政策
将现行政策“有尚未偿清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公积金余额只能用于冲抵贷款本息”,调整为“有尚未偿清公积金贷款,且正常还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对冲公积金贷款本金或提取用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还款人)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
五、延长住房佛山2023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期限
将现行“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同时不得超过借款人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调整为:“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六、取消大病提取政策
我市现行大病提取政策超出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取消该项提取政策。
七、调整亲情提取政策
将我市现行亲情提取政策“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简称家庭成员)购买自住住房,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家庭成员中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不能提取),除配偶外的家庭成员按此项政策提取后此套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购房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购房人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中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不能提取),父母、子女按此项政策提取后此套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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